用户称购票平台未更新航班信息致误机,去哪儿:航班变化由航司通知
用户称购票平台未更新航班信息致误机,去哪儿:航班变化由航司通知
用户称购票平台未更新航班信息致误机,去哪儿:航班变化由航司通知
王萍购买的往返机票订单,去程时间仍为“航变(hángbiàn)”前的22点05分,未更新航变信息。返程(fǎnchéng)机票延误后,平台则更新了“航变”信息。
近日,来自深圳的消费者王萍(化名)向澎湃公众互动平台“服务湃”(https://tousu.thepaper.cn)反映,她此前(qián)通过去(qù)哪儿(nǎér)旅行(lǚxíng)APP购买了(le)今年“五一”假期期间香港往返新加坡的机票,但到达机场后发现,航班(hángbān)早在6个月前已经进行了航班变化调整,起飞时间提前了3个小时,“去哪儿平台上显示的还是原起飞时间,导致我到机场时飞机已经飞走了。”
王萍称,为了不耽误后续行程(xíngchéng),自己不得不花高价购买次日飞往(fēiwǎng)新加坡的机票,还因此损失订好的一晚酒店住宿。王萍要求去哪儿旅行APP赔偿自己相关损失,但遭到平台拒绝(jùjué)。
对此,涉事平台去哪儿旅行APP的(de)工作人(rén)员回应澎湃新闻(xīnwén)称,该用户在平台上预定的机票属于航司旗舰店,经航司确认,航司已在2024年11月将航变(hángbiàn)通知发送到了乘机人的预留邮箱,但用户未查看邮件导致误机,并非平台的责任,因此无法进行赔付。
律师表示,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规定,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、真实、准确、及时地(dì)披露(pīlù)商品或者服务信息,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(zhīqíngquán)和选择权(xuǎnzéquán)。因此,第三方平台负有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,且应当准确、及时地披露服务信息,以保障消费者知情权。
用户称购票平台未更新信息致误机(jī)
据王萍介绍,她在2024年(nián)10月,通过去哪儿旅行APP购买了2025年“五一”假期期间香港往返新加坡的机票。去程为2025年4月30日22时05分(fēn),回程为2025年5月5日,航空公司均(jūn)为酷航(kùháng),往返共计2245元。
“因为假期机票和酒店都比较贵,所以我一般都是提前订好的。”王萍说(shuō),她平时住在深圳(shēnzhèn),4月30日20点左右(zuǒyòu)到达了香港国际机场,“当时去哪儿旅行APP上(shàng)还是显示航班22时05起飞,但我在机场大屏幕上一直找不到航班号,后来找到了酷航的值机柜台,他们说飞往新加坡(xīnjiāpō)的当晚只有19时一班,已经起飞了。”
这时王萍才得知,她购买的航班(hángbān)早在2024年11月就进行了航班变更,航班起飞时间被更改为(gǎiwéi)2025年4月30日19时,“飞机都已经起飞了,但去哪儿旅行APP上显示的还是之前(zhīqián)的信息。”
随即王萍联系了去哪儿旅行APP的(de)客服人员,“客服说如果是他们的责任,肯定会全额赔付的,让我可以先买新的机票,但我当时(dāngshí)查了一下,第二天5月1日的机票都是7000以上,问他们能不能接受,他们又改口说(gǎikǒushuō)要先确认(quèrèn)一下是不是平台的责任。”
王萍说,当晚自己在香港机场等到了11点多才返回深圳(shēnzhèn),平台(píngtái)客服始终没有给出解决方案。“深夜12点半左右,平台有一个值班经理联系(liánxì)我,说我买的机票属于航司旗舰店的机票,平台不负责通知航司的变动,而是(érshì)由航司直接通知,所以不能进行任何赔付。”
王萍告诉澎湃新闻,酷航确实在2024年11月(yuè)给自己的邮箱发送过“航变”邮件,但由于(yóuyú)平时(shí)并不常使用该邮箱,并没有及时(jíshí)获取航班信息(xìnxī)。她表示,在去哪儿旅行APP上(shàng)购票时,“航司旗舰店”仅用小字标注,并未在订票时明显提醒用户“航司旗舰店购票不负责‘航变’通知”。“我在去哪儿平台(píngtái)上购买机票,平台理应提供相应的信息服务,以前在去哪儿买票,无论是(shì)延误还是航班变化,都会通过电话、短信通知,也会及时更改平台上的航班信息,但这次“航变”6个多月都未更新信息,对我持续造成误导,明显是平台责任。”
在双方协商未果(wèiguǒ)的情况下(xià),为了不耽误后续行程,王萍再次购买了5月1日一早深圳飞往新加坡的机票,票价7722元,“我订的新加坡酒店和门票都是不能取消的,如果不去损失会更大(dà),而且期待已久的假期(jiàqī)也泡汤了。”
涉事平台:“航变”信息由航司负责通知乘机人(rén)
对于上述(shàngshù)经历,王萍要求去哪儿旅行APP赔付她再次购买机票的费用7722元,以(yǐ)及4月30日晚在新加坡无法取消(qǔxiāo)的酒店(jiǔdiàn)费用,共计8400余元,“我觉得我的要求并不过分,但他们一直以我购买的是航司旗舰店票,拒绝任何赔付。”
随后,王萍(wángpíng)将自己的经历发在了社交平台(píngtái)上,发现有多人遭遇了和她一样的经历,“我(wǒ)知道的一共有7个人,其中4个人是5月1日香港飞(fēi)新加坡的酷航航班,也是出现了航班变动,去哪儿(nǎér)平台没有任何通知,平台上显示的也是航变前的时间,导致大家错过了飞机。”王萍说,误机后大家不得不购买高价机票。
5月20日,王萍在北京互联网法院(fǎyuàn)电子诉讼平台(píngtái)提交材料起诉(qǐsù)了去哪儿旅行APP所属的北京趣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,并在6月9日获得立案,目前正等待开庭审理。
针对上述情况,6月10日,去哪儿旅行的(de)工作人员回应澎湃新闻称,该用户(yònghù)在平台上预定的机票属于航司(hángsī)旗舰店,经航司确认,航司已在2024年11月将“航变”通知发送到了乘机人的预留邮箱,“国外(guówài)航司通常都是以邮件形式通知航变信息,针对这个情况,我们在订单页面也增加了提示,提醒用户出行前(qián)请留意预留的邮箱和(hé)手机号,航变等重要信息会以邮件或短信通知。”
他介绍称,航班变动按规则(guīzé)航司只通知乘机人,“平台会通过其他方式去获取航班信息(xìnxī),比如机场大屏、其他用户提供的信息等,出现航变后尽可能(kěnéng)通知到用户,但每天航班太(tài)多,遍布世界各地,航变也频繁出现,平台不可能准时、准确获知所有航变信息。”
因此,该工作人员表示王萍误机并非平台责任,无法按照(ànzhào)她(tā)的要求进行赔付。他(tā)建议消费者购买此类国际航班时,需要注意预留邮箱,避免影响行程。
对于上述纠纷,澎湃新闻记者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、律师邢鑫分析认为(rènwéi)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八百(bābǎi)二十条、《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(guǎnlǐ)规定》仅对承运人(chéngyùnrén)或航空销售代理人作出若航班变更应“告知和提醒旅客“的规定,并未对承运人航空销售网络平台经营者(即(jí)第三方平台)作出类似规定。
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(diànzishāngwù)法》第十七条规定,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、真实、准确(zhǔnquè)(zhǔnquè)、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,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。因此,第三方平台负有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,且(qiě)应当准确、及时地披露服务信息,以保障消费者知情权。
此外,邢鑫表示,鉴于此前去哪儿平台一般会在(zài)航班延误或(huò)调整时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用户,亦成为一种行业惯例和消费者的合理(hélǐ)预期。消费者基于对(duì)平台的信任和以往经验(jīngyàn),有理由相信平台会继续履行这种通知义务,而平台单方面改变这一服务标准,损害了消费者的信赖利益。
澎湃新闻记者 李思文 实习生 谢嘉颐(xièjiāy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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