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逃停车费,竟套牌包月车……三名男子被罚!
为逃停车费,竟套牌包月车……三名男子被罚!
为逃停车费,竟套牌包月车……三名男子被罚!
漫画/刘哲姝
为逃几十元停车费(tíngchēfèi),男子灵机一动,给(gěi)自家车辆来了个“狸猫换太子”,结果(jiéguǒ)被警方识破,不仅要罚款1万,记12分,还要被拘留。近日厦门机场警方发现多名违法行为人为逃避(táobì)停车费,竟套牌停车场(tíngchēchǎng)内的包月车试图“瞒天过海”,警方查处多起“使用伪造、变造机动车号牌”进出停车场的违法行为,违法行为人范(rénfàn)某某、吴某某、李某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。
4月28日,厦门市公安局机场分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(qúnzhòng)举报,称某产业园停车场内有一辆悬挂(xuánguà)闽D4XXXM号牌的车辆疑似套牌进出(jìnchū)。接报后,交警大队民警立即在(zài)(zài)周边展开(zhǎnkāi)调查,确认该车存在使用伪造号牌的违法行为。根据监控显示,该男子进出停车场时,就把事先准备好的包月车号牌安装到自己的车辆上,逃避缴纳停车费后再换回原(yuán)车牌。锁定目标后,机场公安分局民警立即在停车场及(jí)周边展开摸排(mōpái),很快确定了嫌疑车辆的停放位置。经过(jīngguò)3小时的蹲守,当范(fàn)某某前来取车时,民警果断出击,将其当场抓获。经查,范某某为了逃避缴纳停车费,套牌该停车场内的月租车多次进出停车场。厦门机场警方依据(yījù)《中华人(rén)民共和国道路交通(dàolùjiāotōng)安全法》第九十六条及《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》第五十二条等,依法对范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1万元,驾驶证记12分。今年以来,机场公安分局还抓获同类违法行为人吴某某、李某某,并依法予以处罚,有力维护了交通秩序。
购买(gòumǎi)一套假车牌 进出停车场时使用
近日,集美交警大队查处(cháchǔ)了一起使用伪造、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,当事人刘某某(mǒumǒu)被(bèi)处以罚款10000元、驾驶证记12分,并处行政拘留。
近日,集美交警大队杏林中队民警(mínjǐng)接到群众举报称,在月美路曾营一巷临时停车场,有一辆白色新能源(xīnnéngyuán)小型汽车前后车牌不(bù)一致。接到举报后,民警第一(dìyī)时间赶赴现场(gǎnfùxiànchǎng)进行核查。发现该车辆前车牌号为晋BD86***,而后车牌号却显示为闽DD13***,存在明显伪造嫌疑。
由于(yóuyú)驾驶人不在现场,民警随即通知李某到(dào)现场接受处理(chǔlǐ)并依法对现场情况取证后对该车辆实施了拖移(tuōyí)暂扣(zànkòu)措施(cuòshī)。事后经询问,该车驾驶人刘某某称自己是为了逃避停车收费(shōufèi),动起歪心思购买一套假车牌,在每次进出停车场停车时使用,没想到还是被发现了。民警当场对刘某某进行批评教育,并依法对其使用伪造、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0元、驾驶证记12分,并处行政拘留。
警方提醒:机动车(jīdòngchē)号牌是车辆的合法标识,使用伪造、变造的机动车号牌属于严重(yánzhòng)的交通违法行为,请(qǐng)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,切勿心存侥幸、以身试法。市民群众若发现使用伪造号牌等违法行为,请及时拨打110或向(xiàng)交警部门举报,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(dàolùjiāotōng)环境。
(厦门晚报记者 吕嘉捷 通讯员 厦公宣(shàgōngxuān) 齐铭)

漫画/刘哲姝
为逃几十元停车费(tíngchēfèi),男子灵机一动,给(gěi)自家车辆来了个“狸猫换太子”,结果(jiéguǒ)被警方识破,不仅要罚款1万,记12分,还要被拘留。近日厦门机场警方发现多名违法行为人为逃避(táobì)停车费,竟套牌停车场(tíngchēchǎng)内的包月车试图“瞒天过海”,警方查处多起“使用伪造、变造机动车号牌”进出停车场的违法行为,违法行为人范(rénfàn)某某、吴某某、李某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。
4月28日,厦门市公安局机场分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(qúnzhòng)举报,称某产业园停车场内有一辆悬挂(xuánguà)闽D4XXXM号牌的车辆疑似套牌进出(jìnchū)。接报后,交警大队民警立即在(zài)(zài)周边展开(zhǎnkāi)调查,确认该车存在使用伪造号牌的违法行为。根据监控显示,该男子进出停车场时,就把事先准备好的包月车号牌安装到自己的车辆上,逃避缴纳停车费后再换回原(yuán)车牌。锁定目标后,机场公安分局民警立即在停车场及(jí)周边展开摸排(mōpái),很快确定了嫌疑车辆的停放位置。经过(jīngguò)3小时的蹲守,当范(fàn)某某前来取车时,民警果断出击,将其当场抓获。经查,范某某为了逃避缴纳停车费,套牌该停车场内的月租车多次进出停车场。厦门机场警方依据(yījù)《中华人(rén)民共和国道路交通(dàolùjiāotōng)安全法》第九十六条及《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》第五十二条等,依法对范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1万元,驾驶证记12分。今年以来,机场公安分局还抓获同类违法行为人吴某某、李某某,并依法予以处罚,有力维护了交通秩序。
购买(gòumǎi)一套假车牌 进出停车场时使用
近日,集美交警大队查处(cháchǔ)了一起使用伪造、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,当事人刘某某(mǒumǒu)被(bèi)处以罚款10000元、驾驶证记12分,并处行政拘留。
近日,集美交警大队杏林中队民警(mínjǐng)接到群众举报称,在月美路曾营一巷临时停车场,有一辆白色新能源(xīnnéngyuán)小型汽车前后车牌不(bù)一致。接到举报后,民警第一(dìyī)时间赶赴现场(gǎnfùxiànchǎng)进行核查。发现该车辆前车牌号为晋BD86***,而后车牌号却显示为闽DD13***,存在明显伪造嫌疑。
由于(yóuyú)驾驶人不在现场,民警随即通知李某到(dào)现场接受处理(chǔlǐ)并依法对现场情况取证后对该车辆实施了拖移(tuōyí)暂扣(zànkòu)措施(cuòshī)。事后经询问,该车驾驶人刘某某称自己是为了逃避停车收费(shōufèi),动起歪心思购买一套假车牌,在每次进出停车场停车时使用,没想到还是被发现了。民警当场对刘某某进行批评教育,并依法对其使用伪造、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0元、驾驶证记12分,并处行政拘留。
警方提醒:机动车(jīdòngchē)号牌是车辆的合法标识,使用伪造、变造的机动车号牌属于严重(yánzhòng)的交通违法行为,请(qǐng)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,切勿心存侥幸、以身试法。市民群众若发现使用伪造号牌等违法行为,请及时拨打110或向(xiàng)交警部门举报,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(dàolùjiāotōng)环境。
(厦门晚报记者 吕嘉捷 通讯员 厦公宣(shàgōngxuān) 齐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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